學術研討會
本會補助各機構舉辦和本會宗旨相關之研討會。申請時請附議程、與會人員名單及將發表之論文題目。參加者之學術背景以及此會議之學術性為審核要項。補助金額以美金二萬五千元為上限,會議需於舉行前半年申請,收件截止日期為九月十五日或一月十五日。
申請步驟
學術研討會類申請案件必須經由「網路線上申請」,該系統開放時間為每年八月一日至九月十五(第一期)與十二月一日至隔年一月十五(第二期);線上申請網頁由此進入。
申請截止日期
一、學術研討會類申請案件每年接受二期申請,收件截止日期如下:
1. 第一期:九月十五日(於隔年一月至六月間執行者)。
2. 第二期:一月十五日(於當年七月至十二月間執行者)。
二、第一期核定補助名單於十二月底公佈;第二期則於六月初公佈。
三、本會公布獎助名單後,將書面通知申請人與得獎機構審查結果,並安排簽約事宜。
四、本會不提供審查意見書。
注意事項
一、本會不補助各機構之資產及設備,包括電腦、印表機、大樓的設計建造及維修費用等。
二、本會不補助行政費用,包含經常性支出或行政性的捐獻。
三、本會對於設立新教職之外的圖書添購不予補助。
四、本會不補助行政管理費和硬體設備費。
五、補助款只能撥付到機構或轉到機構的帳戶,申請計畫時機構同意函中需表明該機構願意配合此規定。
六、已獲本會補助研究計畫者,為免造成重覆補助,不得在計畫進行中,再向本會申請正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或博士後研究補助。
七、申請本項獎助者,不得同時向美國學術團體聯合會(American Council of Learned Societies)提出「比較觀點下的中國與社會獎助」項目之申請。
八、本會鼓勵其他單位共同贊助同一計畫案。
九、預算編列請以美元計算。
十、本會不接受傳真申請。
十一、若您獲得基金會的補助,我們將會把您所執行計畫的摘要和執行後您所繳交的計畫期中、期末報告放在網頁上。
聯絡方式
106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5號13F
電話:+886-2-27045333#19
傳真:+886-2-27016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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