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碩士研究生赴國外短期研究


一、在中華民國教育部登記立案之大學(含學院)就讀之本國籍碩士與博士班研究生,其研究範圍與華人社會文化有關者,可申請赴國外進行短期研究。

二、擬前往之國外學術機構須有指導博、碩士研究生的能力。研究期間以三個月為限。

三、獎助費用項目包括往返機票、生活費、綜合費及平安保險。

申請資料

一、從線上申請系統送出之資料如下:

1. 研究計畫摘要、計畫書、經費預算表。計畫書以七頁為限,請詳述移地研究的理由與必要性、工作規劃及預期成果。

2. 所屬學校同意函(所長)、擬前往研究之機構同意函及身份證影印本。

3. 語言能力證明(美語地區以托福或全民英檢成績為準,其它地區以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或以教育部公費留考指定之語文鑑定機構與其成績合格標準為準)。

4. 著作目錄與已發表之學術性論文。

二、直接郵寄給本會之資料如下:

1. 指導教授推薦函,如為雙指導,二位教授皆需提供。

申請步驟

本類申請案件必須經由「網路線上申請」,該系統開放時間為每年八月一日至九月十五(第一期)與與隔年三月一日至隔年四月十五(第二期);線上申請網頁由此進入。

申請截止日期

一、本類申請案每年接受二期申請,收件截止日期如下:

1. 第一期:八月一日九月十五日

2. 第二期:隔年三月一日四月十五日

二、第一期核定補助名單於十一月底公佈;第二期則於六月初公佈。

三、本會將書面通知所有申請人審查結果,並安排簽約事宜。

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者必須於尚未赴國外短期研究之前,提出申請。

二、若已獲其他機構補助或已向其他機構申請經費,請附相關資料以供參考;向本會申請期間接獲其他機構補助通知時,請務必知會本會。

成果報告注意事項:

一、成果報告必須包含:研究或田野地點、過程、資料收集情形以及心得等。

二、論文發表時必須提及「蔣經國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會補助」字樣,並贈送基金會乙冊。

三、報告字數約二千字左右。

四、請於回國一個月內檢附研究成果報告及經費使用細目乙份,以憑結案;若有結餘,請購買郵政匯票退回本會,受款人為:財團法人蔣經國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會。

經費核銷說明及收支結算表:

聯絡方式

蔣經國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會

106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5號13F

電話:+886-2-270453333#19

傳真:+886-2-27016762

E-mail:maggielin@cckf.org.tw